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壁落小说 > 伴剑寂灭 > “二百三十二章,少年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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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大洞**。

    那位带着阎王面具人,好似那只为享受那众人跪拜的快感,出现后连一句话都无,便离去。

    而少年却被修罗面具人,带到了这里。

    “从今天开始,你们将接受新的考验,也从今天开始,你们将根据自身的血脉从我这里,领取到修行功法,从左侧开始,”修罗面具人说道。

    少年微微一阵激动,这将是他踏上人生巅峰的开始!

    “你们以拿到秘籍,将有三个月的修行时间,有不懂的可以问我,记住了只有三个月。”

    回到安排好的洞府内,少年迫不及待的在秘籍拿出观看,“幽冥血浪决“王级血脉功法,居然是王级,少年一阵疑惑,这功法明明是自家的血脉功法,为何出现在此处,他尤为记得,从小父亲独自拿着这本功法发呆,他好奇问起,父亲唉声叹气的讲道,他们祖上本是白金血脉家族,无比辉煌,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,后人逐渐落寞,在无一人出现白金血脉,好在祖先中还有一人破界飞升,可遗憾的是只是青铜血脉,后人继承青铜血脉不在话下,唯有那白金血脉传承却始终不见问世,不然家族也不会落魄到中区落户。而这王级血脉功法现如今成了一件贡品一般,只能看不能摸!

    不想自己居然,被这伙人给激活了传承白金血脉,天不亡我柳家!

    三个月的时间,转瞬即逝,少年血脉资质绝顶,修炼异常刻苦,居然被他修炼到了练血初期,而绝大部分人还徘徊在练血的边缘。

    少年提着长刀和其他,四个抽到“甲”字人,被关进了一间略显漆黑的洞**。

    五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,走进的瞬间,迅速的于彼此拉开了距离,梆子声响起,杀戮开始,五人进只有一人能活着出去,少年早已将长刀拔除鞘,他显得有些激动,仗着练血初期的修为,毫无顾忌直接向着近处之人杀了过去,功法远转,淡淡的血色光芒,在这漆黑的洞穴中,如同指路的萤火,是那么的显眼,四人皆是一惊,不约而同的形成了短暂的联盟关系。

    其他三人,在少年功法运转的瞬间,呼啸的杀将过来,兵器划过空间发出呜呜的响声。少年的自信鲁莽给他上了宝贵的一课。

    当少年走出漆黑的洞穴,只见他满是血流不止,左肩于右胸被刀划破了长长的口子,血肉樊琪不平的丘壑,他差一点死了,就差那么一点点。

    随着时间了流失,少年逐渐的长大,每隔三个月就要经历一次,生与死的搏杀,少年身上的疤痕越来越多,实力越来越强,但他始终没有将这些伤疤抹去,伤疤在每时每刻的提醒少年,活着有多不容易,他对权利的渴望更加的迫切,但他知道,现在还不是时候。

    想得到权利,比不可少不可或缺的唯有实力,修为,有了这一切才能奢望少年心中不断滋生的权利欲望。

    因此,少年刻苦修行,在厮杀中磨砺自己的锋芒,每时每刻,眼中充满着斗志,燃烧的火焰从未熄灭!

    他成了这一群少年心中,恶魔般的存在,他冷酷无情,向荒原中独行的孤狼,每时每刻,呲着牙准备撕裂可能出现的猎物。

    十年匆匆过去,五百少年,现如今只剩下七人。

    这一天,他们被带到了一件,装饰豪华的洞府内,地上青玉铺成,墙壁上镶满了各式各样的血石!不错,少年没有看错,能够加快修行的血石!在这里却是拿来当做照明的物件,而正前方,用天青魂石打磨的椅子更是看的少年们眼皮直跳。魂石多少了修士梦寐以求东西,在这里不过是眼前这位阎王大人的屁股底下的椅子罢了。

    这是少年,时隔十年在一次见到阎王,与之前不同,他仿佛看到了那阎王的面具似乎笑了,确实笑了。

    一个深沉的声音在少年耳边响起。“祝贺你们七人能活到现在,我代表快活楼欢迎你们加入。”

    “愿与快活楼生死相随!”少年们大声的喊道。

    “从今天起,你们将成为快活楼炼狱堂的候补成员,更希望你们能早日成为正式成员,努力吧,到时候你们会到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,无论是女人,金钱,还是全力。”阎王说完,他挥了挥手。

    之后,他们每人收到了一本记录快活楼结构,规矩,赏罚,的手册和一柄专属于自己的血器神兵。

    快活楼,设一个总坛,下设三大堂口,分别为“炼狱。人欲。麻雀。”三堂之下又有诸多分坛,炼狱负责执行,麻雀负责消息,人欲却显得有些神秘,册子中只是一笔带过。

    之后他们被带到不同的城镇,隐藏身份潜伏起来,少年在等,等待第一个任务的出现,可这一等就是三年的时间,他的修为也达到了练血巅峰,他现在的身份是冒险者,更准确的说应该是狩猎人。

    山下小木屋的灯光还亮着,有风吹过的时候,偶而还会将木屋中的欢笑声,碰杯声,带到山上来。

    那是他的木屋,他的酒,他的女人。

    但他却宁可躺在这里,宁可孤独。

    青石旁的流水在呜咽,狂欢已经过去了,现在他必须冷静,彻底地冷静下来。

    因为杀人前必须冷静,他接到了第一个任务,每当他的刀锋刺入别人的心脏,鲜血沿着刀锋滴下来的时候.他享受那种令人血脉贲张的刺激。

    河水镇,大明附属小国,阳山国一个不大不小的镇。

    镇虽不大,但镇里有各种人.有英雄豪杰有骚人墨客,有的豪富,有的贫穷,还有两大帮派的帮主,住在城里。

    但无论谁的名声都不如“枪李“那么响亮。无论说的产业都没有枪李一半多,无论谁也无法抵挡枪李的急风骤雨七七四十九枪。

    枪李的财富和名声并不是无上掉下来的,所以他有很多仇人,但在这一亩三分地的小镇却从没有个人妄想来杀他,也没有人敢。

    作为枪帮的帮主,下有四大金刚,十三太保。每个人的修为都达到了练血后期,巅峰,当然他们无有激发血脉,因此都是修炼兽魂,但在这里都可说是镇中的第一流的,还有两个身长八尺的力士为他扛着金枪。

    这些人经常寸步不离他左右。

    他自己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金丝中,别人非但无法要他的命,根本无法接近他的身。

    孤狼乔装城,一个落魄的冒险者,来到了河水镇。

    他先花了半个月的工夫将枪李的生活环境,生活习惯.左右随从,甚至连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打听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他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混入金枪堡,在大厨房里做挑水的工,然后,他再花半个月的工夫等待。

    什么事都容易,等却不容易,金枪李就象是一个冷淡而贞节的处女,永远不给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机会,甚至,连洗澡上厕所的时候,他身旁都有人守护。

    孤狼必须等,虽然作为白金血脉的修士,战力足以跨阶斩杀,但他不能冒险,这是他即将踏入正式的,第一战,一点闪失都不容出现。

    有一天,狂风骤起,吹落了枪李头上的高冠,紧贴在他身旁的四个人同时抢着去追,抢李的目光也跟随着鼓风吹走的帽子。。

    在这一刹那间,没有人留意别的,因为这一刹那实在太短,没有人能把握住这一刹那机会的。

    所以他们疏忽了,他们认为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,孤狼就在这一刻,如天外来客,幽冥般出现在他的跟前,白金血脉功法,对上兽魂修士,就算对方修为高出一大境界,但层次差的太远,只一刀,便削掉了对方的脑袋,鲜血激飞,雾一般的血殊四溅。接着一兜,将首级兜住,血雾散的时候,人早已不见了踪迹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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