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壁落小说 > 弈士 > 前传:寡人有疾 第二十三章、洛邑弈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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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既然文圣有后,那这祭酒该他来当,”胡塞王满不在乎地说,“只是该推出来让我等见一见。”

    众诸侯不管信与不信,不论几分真假,只能暗地里骂一句宋王卑鄙,点头应和胡塞王。

    宋王命人去武邑接子丑后人,招呼众诸侯饮酒,更有舞女歌姬载歌载舞。此番博弈,众诸侯皆棋差一招,哪有心情看歌舞,只门头饮酒。

    “今日会盟洛邑,这酒苦得很,又没下酒菜,不如弈剑助兴,诸位意下如何?”胡塞王独饮了两杯,不甚甘甜,大声询问。

    “既然胡塞王有心,那鄙国有上将淳于期,取吴三城,生擒吴王乃素于会稽,可以领教。”越王瞥了吴王一眼 满心得意地说。

    淳于期领命,拱手道:“久闻卫秀青出于蓝,可称为圣,如今天下,武圣难求,期前来讨教一番。”

    胡塞王身后,卫秀冷哼一声,走进场中,并未正眼望淳于期一眼。淳于期大怒,未等令下,拔剑刺向卫秀。卫秀见招拆招,不过五招过后,一刀震落淳于期手里重剑,再一刀,一颗大好人头落地,惊得诸侯先是掩面不看,再饮酒压惊。

    “天子以为如何?”胡塞王问。

    赫天子脸色惨白,点点头。

    很快场地收拾干净,淳于期尸连尸带首被丢到场外,以免污了诸侯眼睛。越王脸色难看,吴王心里得意,表面安抚道:“叔叔,越国勇士何止百万,区区卫秀……”

    吴王冷哼一声,称病领人离席而去,最先退场的,竟然是吴国。

    不过半个时辰,卫秀连斩五人,诸侯面面相觑,不再派人上了。

    “洛邑会盟三十六国,竟无一敌手。久闻宋有武圣缪斯,想来老而朽也,不敢来战,无趣。”卫秀撇撇嘴,嚷嚷一番就要退场。

    忽然有一人踏风而来,拔剑出鞘,站在离卫秀十五步的地方。卫秀扭身,问:“你是谁?是哪国人?又有什么战绩?”

    “缪斯。”缪斯不再多言,拔剑出鞘,直指卫秀。

    “缪苦之子缪斯?让你老子来,别说我以大欺小。”卫秀全然不把缪斯放在眼里,便是武圣之子又如何?武道一途,纵然再有资质,也需积淀,他卫秀随兄卫灵征战,在尸山血海里摸爬滚打二十余载,勉强可以称为武圣。反观缪斯,虽说是缪苦之子,却不过二十,哪里的底气。

    “你不配。”缪斯轻笑道。

    卫秀勃然大怒,拖着重刀,疾驰而来。缪斯手持青锋,眼神凌厉,脚下生风,避而不战。卫秀虽易怒,却不是莽夫,并没有自乱阵脚,而是与缪斯相互试探。

    众诸侯手持铜觥也顾不上饮酒,盯着这噱头极大的两人,一人是武圣卫灵从弟,堪称新晋武圣;一人是剑陵传人,武圣缪苦之后,皆为不凡。

    终于两人不在试探,卫秀拖刀,缪斯持剑,两人交手,一触即分,只留下金铁之声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胡塞王大口饮酒,似乎不尽兴,持壶痛饮。

    众诸侯不论懂不懂剑,都满脸兴奋,推杯换盏,觥筹交错。

    “好酒。”

    “下饭,再饮一杯如何?”

    诸侯如何,两人并不关注,缪斯如临大敌,双手持剑,来回踱步;卫秀也收敛了轻视之意,不敢轻敌。

    终于两人再过一招,卫秀仗着重刀的优势,以万钧之势劈向缪斯。缪斯翻滚避开,拄剑单膝跪地,略显狼狈。重刀有优,自然有劣,卫秀收不住力道,脚下踉跄,缪斯乘势而起,一剑削去。青锋夹杂着秋风之力急促而至,依旧被卫秀躲开,只削去了一缕发梢。

    众诸侯推杯换盏再饮酒,直言精彩,全然不掩饰脸上的戏谑之情。纵然是剑陵传人,纵然是胡塞新晋武圣,终究只是一枚棋子,棋子,如何能突破棋手的桎梏,主宰天下沉浮呢?

    “寐虎缪斯,后生可畏。”卫秀瞥了一眼被削去的鬓角,双手持刀,作拖刀状。

    胡塞尚武,天下皆知。武圣卫灵使一口重刀,有拖刀术,最擅长以势压人。卫秀既然是卫灵从弟,自然也得到拖刀术真传,只是不知能有卫灵几分风姿。

    先前卫秀也拖刀,不过是寻常刀术,单单以力致敌,不由让人怀疑他这个新晋武圣的水分。这会儿再看,卫秀的身姿沉了下去,与刀融为一体。弓腰如老猫,使刀如使爪,老猫捕鼠,一击毙敌。

    缪斯自然不是鼠子,剑陵剑陵,生而为剑,死则为陵。如果说胡塞以刀为骨,那剑陵便是以剑为魂。三尺青锋,剑鸣咻咻;一袭青袍,衣袂飘飘。

    武圣本是武夫,又不同于武夫。武夫再如何也只是肉体凡胎,终究没有“势”。传言武夫练至臻于极致,凡胎晋升为圣体,一招一式蕴含“势”。然而天下武圣,又有几人?武圣交手,更是罕见。

    最近的武圣交手,只有两次,一次是十年前潜龙伏白与胡塞卫灵之战,卫灵身死;再有伏白未出世之时,胡塞东征,宋国西讨,剑陵缪斯与胡塞卫灵于阳关一战,缪斯技高半筹。

    场中两人气势陡升,卫秀之势,如狼,如豺,尽显霸道阴翳,咄咄逼人,占据场中十之八九;缪斯之势,不过显现在他身侧半米,抵御卫秀之势。

    已是立冬,洛邑早寒,诸侯只觉得口干舌燥,寒意全无。手里握盏,如有千钧。

    “缪斯,吾兄与汝父战于阳关,输了半招。如今你尚未成气候,我要杀你,易如反掌。”卫秀拖刀步步紧逼。

    “吾父能败汝兄,我亦可败你。”面对卫秀携来之势,缪斯眉头紧皱,双脚陷入地面半寸有余,持刀而立。

    “我卫秀十年征伐,血海成圣,岂是你一个毛头小子比得的。”卫秀拖刀暴起,重重劈下,缪斯如同深陷澡泽,躲避不及,只好扬剑抵挡。三尺青锋,哪能抵挡得了百斤重刀。

    金铁交错,青锋碎作两截。重刀顺势再压,青袍碎了一地,露出寒衣。寒衣再碎,汩汩鲜血丝丝渗出。这一刀,从肩头,劈到腰腹。

    “卫秀,尔敢。”宋王愠怒,拍案而起,宋将田恬抽刀而出,直指胡塞王。

    胡塞王满眼震怒,又受挟于人,只好出声高喊:“卫圣手下留情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远处有人拍手而至,众人望去,那人面如冠玉,嘴角噙笑。

    宋王质问道:“楚王何故来迟?”

    那人正是楚王,身后只跟着两人,并无再多侍从。楚王跪拜赫天子,起身答道:“山高水远,孤王既然到了,那便不迟。”

    楚王落座,坐席在右列第三,其上是胡塞、宋。楚王望着剑拔弩张的宋与胡塞,笑问:“天子在上,两位柱臣为何如此无礼?”

    宋王命田恬收刀,卫秀也收刀,仍旧立在场中,缪斯死活不知。

    “天子在上,”楚王作揖,这才说道,“何不奏乐起舞,反而舞刀弄剑?”

    诸侯不言,赫天子苦笑。

    “天子驾到,臣子应当以身作乐,孤愿舞剑,可有同舞者?”楚王扫视诸侯。诸侯或冷漠,或嗤笑,或不屑一顾,并无人搭理他。

    宋王置之一笑,不好拂楚王面子,邀他同饮。楚王举觥饮了一杯,望向场中,问:“你二人弈剑便弈剑,为何惊扰天子与众位诸侯?”

    缪斯尚余一口气,挣扎着爬起来。卫秀嗤笑一声,揶揄道:“天子犹如笼中鸟,终日笼中长悲鸣。诸侯多如过江鲤,不过龙门终是臣。”

    赫天子脸色哀伤,双手死死扣住座椅。众诸侯被戳中痛处,掩面饮酒。

    “大胆!”楚王大怒,剑指卫秀,说道,“日月所照之地,皆为黎土;五谷生养之民,皆为黎臣。”

    卫秀揶揄道:“楚乃南荆国采邑,文王封前朝公子为南荆王,楚王莫非是数典忘祖之辈?”

    楚王哈哈一笑,跪伏赫天子,起身质问卫秀:“文王英明,当今天子更甚,鄙楚深感启恩,居黎土,食黎禄,冉乃黎臣,与前朝素无瓜葛。倒是胡塞,五百年前临阵倒戈,莫非五百年后又要故技重施?”

    胡塞王仓惶跪伏赫天子,不敢起身,表露忠心。各诸侯皆跪伏,场中站立的仅有赫天子、楚王与卫秀三人。

    赫天子脸色发白,二十三年何曾见过如此多臣子,又如何有百人跪伏?整整两百年,黎都不见诸侯臣,天子不识天下王。

    “众爱卿……众爱卿起身。”赫天子一时间忘了礼数,苦涩一笑。

    “臣冉愿为天子舞剑,”楚王抱剑入场,喊道,“奏《逐鹿》。”

    鼓点起,《逐鹿》奏,楚王舞,天子泣。

    黎文王与前朝陈兵逐鹿,天下诸侯半数助文王,半数归前朝,双方大战,半月方休。

    文王得天子,伯岐作《逐鹿》。

    曲毕,楚王剑锋一转,横撩向卫秀。卫秀狼狈避开,剑上依旧沾了一串血珠。

    卫秀勃然大怒,冷眼看着楚王。若非方才他没留心,让楚王偷袭得逞,区区一个诸侯如何能伤他半分?便是噱头十足的剑陵传人缪斯也未曾在他身上留下半道伤口,削去一缕发丝,已是不俗。

    “你若不是楚王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可惜了,我是楚王,你能奈我何?”楚王收剑,呵斥道,“天子脚下,口无遮拦,出言不逊,冉代天子惩戒你一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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