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壁落小说 > 氪命驯兽师 > 第二十三章 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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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时间这东西,一下不注意,它就跑得没影了。

    这是方小俗此时的想法。自从昨天干掉了那只“血影魔狼”之后,运气似乎就差了很多,那些小魔兽像是都知道了他实力高强,能干掉凶悍的“血影魔狼”的事情,一个个的都不敢在他面前露面。

    导致方小俗昨天一天的时间也才增加了120点生命点,这还是加上了“血影魔狼”的40点,努力到今早三四点的结果。严格来说是两天的成果!现在他身上有171点生命点,换算成生命,也就是还有18天的生命,参加“巡猎节”应该是绰绰有余了。

    这也算是方小俗收获的第一桶金了,所以即便生命点增加的不多,他还是相当高兴。

    期间还升了一级,可惜只有升级的透明波纹亮了,并没有解锁新的功能。这让方小俗有点傻眼,这个系统的设计师这就创意枯竭了吗!!!才出了两样新东西就不出了。方小俗心里顿时被怨念填满。

    不过,日子还得继续。方小俗现在4级(32/400)的经验值了,他总结了一下,经验值是呈一个翻倍的趋势上升的,想起以后升级可能会出现的天文数字,方小俗不禁有点无奈。

    果然变强还是没那么容易啊!

    不过升了三级给他带来的变化也是十分明显的,他现在已经完全不觉得手中的长剑重了,力气增长非常惊人。原本干瘪瘦弱的身体也变得稍微强壮了一点,看上去虽然还是很瘦弱,但至少不会像之前那样的小鸡仔模样了。

    方小俗昨天没有猎物的时候就开始不断地锻炼自己,因为力量增长的原因,他给自己立了个计划,举剑半小时,挥剑五百下。然后还有一系列的体能训练。

    这是以前他都没有想过的事情,现在有条件了自然是要开始准备这些事情了。

    训练很多,每样都不容易做,但是最最难受的还是要数举剑了,虽然体力增长,感觉长剑变轻了很多,拿在手上完全没有压力,但是一直举着就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一开始还以为没什么,但是时间一长,剑尖就变得越来越沉重,方小俗几乎都拿不稳手中的长剑,腰变得很痛,腿也开始发抖。第一次甚至都没坚持到十分钟,更别说半小时了。

    难道自己持久力不行?方小俗脑海中刚升起这个念头就被他甩了出去,是男人,怎能说不行!

    于是方小俗咬咬牙继续坚持,锻炼了一天,还真让他多坚持了个几分钟,现在他已经能举到十五分钟了,看上去虽然进步不大,但是这其中的艰难只有正在经历的方小俗才懂。

    只不过每次举剑他都累的半死,这期间,魔狼尸体都被叼走了好几回,他也没机会去管。拖着虚弱的身体出去,就是找死。

    方小俗不想刚开始决定锻炼自己就变成一具尸体,所以他情愿丢几块魔狼尸体,反正背包里还多着呢!

    不过现在再多也没用了,因为他要回去参加“巡猎节”报名了。

    出来两天,方小俗像是变了个人似的。经历了战斗的磨炼,他的气息变得更加成沉稳,生命点的增加也让他变得更加自信。不用提心吊胆的生活真是太爽了。

    虽然他现在一身破破烂烂的,看上去十分凄惨,但是他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却是十分的昂扬向上。

    “巡猎节”,我来了。

    方小俗内心默念一句,带着史莱姆,开始往陇月城进发。

    现在他已经可以光明正大的让史莱姆现身了。并不是说他现在的实力有多强,只不过是因为驯兽师一类的其实是一个很普遍的职业,北方精灵王国里生活着的精灵更是这方面的天才,她们天生就能和魔兽亲和,从而训练他们帮忙作战。

    他们的德鲁伊作战部队传闻还能依靠自身变为魔兽作战,实力十分强大。

    所以,方小俗带着一个史莱姆的行为并不会太过引人注目。反而搞不好还会引来别人的嘲笑,因为一般的驯兽师都是带着十分强大的魔兽作战的,像他这种带着一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白色圆球状宠物的还真不多见。

    所以,不知情的路人只会觉得方小俗实在没有驯兽师的天赋,居然只能跟这么弱小的生物签订契约。不知道方小俗为什么还要继续坚持做一个驯兽师,就算过个一百年,估计方小俗都不会有什么成就。

    方小俗自己也不想啊!只不过这条路是系统给的,自己想要变强,也就只能暂时先按着这条路走走看了。虽然现在史莱姆确实很弱,尽管已经升到六级了,但是它的所有属性还是低的可怜,甚至都没到方小俗属性的五分之一,双方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了!

    不过方小俗不是个会嫌弃伙伴的人,从他对胖子的行为就可以看出来。即便史莱姆现在没啥用,方小俗还是一直把它带着,和自己一同感受这个世界的各种风景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小时后,宏伟高大的“陇月城”城门口。

    看着来来往往的拥挤的人潮,方小俗将史莱姆收了起来,钻入了进城的队伍之中。

    在接受过士兵的盘查之后,方小俗终于再次进入了这个繁华热闹的城市,虽然他现在身上脏的一批,急需清理,但丝毫不影响他花时间对这个宏伟的城市进行赞叹。

    有些东西,尽管看过一次,再次看到仍然会被震撼到,方小俗现在就属于这样的情况。他真的觉得这个城市太大,太繁华了,他真的想花点时间到处逛逛,看看这个城市的风景。这是一种和现代社会完全不一样的风格,让人十分沉迷。

    只不过他现在可不敢这样做,他现在只能低调,低调,再低调。

    自己脑海中的那只史莱姆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,他可还没忘。万一到处逛的时候被那个白衣男发现了,还不得给自己直接打死啊!

    这个城市很大,但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神奇,不想碰到某个人,却偏偏就能经常看见。想碰到某个人吧,倒是就这样隐于人海之中,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。

    虽然方小俗没有想见的人,但是不想见的人还是有的,就是那个白衣男。

    方小俗自身实力不断增长以后,对那个白衣男的实力也越发的心惊。白衣男那随手一掷就能把之前的自己打倒,直接用蛮力把人击倒很容易,但是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把人击倒,那可就需要相当强的控制力了!

    白衣男这种程度,现在的自己无论如何也是打不过的,只有先隐藏身份,等实力超过那个白衣男的时候,再给他雷霆一击,彻底了绝后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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