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壁落小说 > 四魂寄主 > 第四章 狼子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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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醒醒,醒醒。”

    “小六子。”

    小村川在无边的黑暗中似乎听到了遥远除有人呼唤的声音,是谁?

    小六子又是在叫谁?

    小村川想要凑过去,凑过去,然后……

    “啵~”

    小村川好似穿过了一块水面,来到了陆地。

    他醒来了。

    在一处破木床上,床边还有个满头灰白头发的老妇,她脸上布满了皱纹,或许是屋子太压抑,只有小段小段的光从外面穿过来,这使得老妇的脸色看上去有些阴翳。

    “你是?”

    小村川想询问发生了什么,但老妇见他醒过来了,似乎有些激动,一张老脸扭曲了不少。

    “小六子醒了,阿大。小六子醒了!”

    老妇对着门外喊道,随及一阵脚步声,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推开门。

    外面的光乳白色,屋子里漆黑压抑,男人站在两者交际处,脸上的表情看不清切。

    他说道:“六子,还记得我吗?”语气难掩一股欢喜。

    小村川的脑子嗡的一声,大量记忆碎片涌现而出,把他原本的记忆包裹得严严实实。

    他叫讯,具体名字记不起了,辈分低于他的都叫他迅哥儿,高于他的叫他小六子。

    他是狼子村的人,面前的老妇是他家的长工老婆子,男人是他大哥。

    这次他回村是因为他大哥写信说许久未见,想见见他,叫他回家一趟。

    是了,回家一趟。

    小村川突然精神分外爽快,世界变得清晰,乳白色的光黯淡下去,原来外面已是晚上,不过有很好的月光。

    小村川,不,是讯哥儿想起身和大哥抱一抱,大哥也过来抱了抱他。

    迅哥儿感觉大哥的骨架有些硬,胸膛有些硌得慌,但他还是紧紧抱了抱,他是他亲爱的大哥。

    “汪!”

    想必是赵家的狗在叫了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迅哥儿走在街上,临近过年,在北方雪下了一层层,狼子村也被披上了一件银装。

    “故乡都变了好多,这酒楼却是还在。”

    迅哥儿停在了一家名叫古久客栈的酒楼,他记得这家酒楼,因为小时候他偷了酒楼老板的成年流水簿子,拿去烧火,烤红薯。

    酒楼老板是赵贵翁,一个喜欢带着圆沿红帽,留着两撇小胡子的薄嘴唇男人。

    迅哥儿望进去,赵贵翁站在前柜,一手端着算盘,一手捻着一只小本子,看上去正在算账。

    迅哥儿打了个招呼,露出一个笑容。

    赵贵翁停下来了,他应该是认出了迅哥儿,也露出了一个笑容,不过他的面色铁青,笑的很骇人。

    迅哥儿被吓了一跳,强笑着走开了。

    然后有三个小孩从巷子中冲出来围住了他,小孩的脸上好像涂了一层厚厚的白色油彩,他们围着迅哥儿打转,嘴里哼着不清楚的乡下话。

    迅哥儿,绕有兴趣的看着,红红的棉衣和小孩们脸上的白色油彩形成鲜明对比,有趣又有点骇人。

    “嘭!”

    突然一个小孩似乎被什么东西绊倒了,摔在雪地上,紧随着便哇哇大哭起来,那另两个小孩看见后也坐在地上哭闹起来。

    “哇哇~”

    哭声把一个长手长脚长发的妇女吸引了过来,她冲了过来,抓起坐在地上的小孩就是打,一边打还一边嘴里说道:

    “老子呀,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!”

    迅哥儿突然一股凉气从尾椎骨直冒后脑勺,因为妇女一边说话,但她的眼睛却是一直盯着他,恶狠狠的!

    “他们都是你的心头肉,你舍得咬吗?”

    迅哥儿强笑着对着妇女打趣道。

    妇女还没说话,旁边三四个闲汉却是哄笑起来,迅哥儿看过去,他们都是青面獠牙,笑起比恶鬼还恐怖。

    迅哥儿吃了一惊,遮掩不住内心的慌乱,正好此时迅哥儿看见了自家五哥,急急忙忙地跟了上去,离开了这儿。

    五哥似乎在一旁看了许久,见迅哥儿过来,说道:

    “不要怕,都是些莽人,粗鲁了些。”

    迅哥儿勉强露出一丝笑,回应道:

    “不打事,不打事,都是一个村的人。”

    说着,迅哥儿和自家五哥便溜达了一圈回家了。

    路上的闲话迅哥儿差不多都忘却了,唯有一件事他记得很清楚:

    前些时段,村子里有个大恶人,被大家打死了,有几个人便把他的心肝挖出来,用油煎了吃,说是壮胆。

    迅哥儿不敢插话,便由得五哥自己胡胡的说了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“吱——呀!”

    端着油灯,迅哥儿推开门,在月色和油灯的照耀下,隐隐可以分辨这是个书房。

    的确是个书房,家里的藏书都堆积在这儿。

    “记得小时候我想摸第三格的书,但碍于身高,只能使劲垫脚,但抽书的时候还是把书拿不稳,打到了头,哈,多久了。”

    迅哥儿摸了一把灰,自己说给自己听。

    书房不大,却也有千把书籍,木片写的,渲纸印的都有不少。

    迅哥儿随便抽出了一本,随意翻开:

    海乙那,时常吃死肉,连极大的骨头,都细细嚼烂,咽下肚子去,它是狼的亲眷。

    书上还附着海乙那的图像,由毛笔细细勾勒出来的,惟妙惟肖,眼光和样子都很难看,闭眼回想,值不得教人作个噩梦。

    迅哥儿却是奇怪的盯了一会,越看越眼熟,越看越心惊。

    突然迅哥儿一拍脑门,想到了这不就是赵家的狗的模样吗?

    果然狼是狗的本家啊。

    迅哥儿合上书,又抽了一本。

    这本书很厚,也很旧,封面上有两个字都被褐色的什么东西掩盖了,只能看出来是“本草什么”的,作者是唠什子李时珍。

    翻开的第一页便是:

    人肉可以煎吃!

    “啐,什么鬼书!”

    迅哥儿把书扔到一边,晦气的吐了一口。

    那本厚厚的书被抛飞,撞到了一个书架,上面捆住的竹片书一股脑的跌落了下来,散开了来。

    迅哥儿上前收理,看到竹片上歪歪扭扭的写着些字:仁义道德,仁义道德……

    没有年代,似乎没一叶竹片上都这样写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迅哥儿似乎发现了一些蝇头小字在那些歪歪扭扭的字下面,“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呼,呼~”

    迅哥儿突然感觉胸闷气短,一失手打翻了油灯,屋子顿时陷入黑暗。

    迅哥儿看清了写的什么:

    “吃人!吃人!吃人!”

    迅哥儿晕了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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