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慧识魔心浮幻海 第一百零二章 人生得意须饮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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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边五人拼一桌,在整个二楼雅座,都十分惹眼。那一位十六七岁的美艳女子,加上那个素装美妇,就已经足以令人目光流连,赏心悦目。那个紫衣女童,虽然还只是个孩子,头上却扎了个略显老成的马尾辫子,便显出了几分亭亭玉立的韵味来;加上那粉雕玉琢的脸庞,含苞欲放的身段,令人无限憧憬她三两年后的样子。

    三人跟前的桌面,则又是风景各异。李曦莲自始至终没怎么说话,一副极高冷的样子,却一气点了七八样菜肴糕点,怎么贵怎么来;占了半幅桌面。而那素装妇人,只点了两三样孩子喜欢的精美糕点,两碗燕窝粥,看起来简单朴素,实则价格不菲。而那个中年汉子,尽管美人环伺,众人侧目,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痞赖样子,一脚踏在凳上,膝盖上架着持杯的右手,一杯接着一杯喝酒。

    中年汉子十分健谈,只不过对两位成年美人,都只是随便寒暄几句,更多的,是逗乐那个粉衣女童。初时在城门外匆匆一瞥,任平生只是惊艳于女童的长相柔美伶俐,并没细看;此时同坐一桌,才注意到她粉白的脸色中,隐隐有赤燥之气;再看她的气机律动,阴柔虚弱,显然身怀隐疾,而且病得不轻。

    那素装美妇虽然总是一副贤淑娴静的样子,举止从容得体,但眉宇之间,暗含忧愁,应该也是因为孩子的病。

    奇怪的是,那不过十二三岁的小女孩,竟是个境界不低的练气士。于练气一途,任平生虽至今不得开悟入道,但师父袁大锤所受的望气之法,却是日臻精深。从那小女孩的气机流转看来,她的境界绝不低于当初跟余子劫掠贡银时,遭遇的那个三境剑修。

    那素装美妇的气机倒是一如常人,看起来似乎并无修为在身。

    遇上这样一对古怪母女,任平生不由得暗暗称奇。

    从那汉子与女孩的逗笑言语中,任平生得知她叫程程;姓程,名字也是一个程字。只不过很快就有了个女孩自己也挺喜欢的外号,橙子;估计是她本身就喜欢吃橙子。

    “斗笠叔叔,你一大早就光喝酒不吃东西,喝坏了肚子怎么办?”

    中年汉子不肯跟女孩说自己的名字,自称斗笠叔叔。女孩也觉得这个名字,挺有意思。

    斗笠叔叔呷了口酒,将手中的酒杯端到自己眼前,自我陶醉的表情有点夸张,“这可是好东西,比你们吃的什么山珍海味,可都美妙多了;其中趣味,不得与小孩说也!等你长大点,叔叔请你喝。”

    小女孩两颗清湛眼眸,睁得大大的,“可是,这酒很臭啊,我都闻到了。”

    斗笠叔叔面色古怪,尴尬道,“那叫香,懂不。臭豆腐吃过没?闻着不好闻,可吃起来,那叫一个回味无穷啊。”

    小女孩眼中便有光彩闪动,却惴惴地偷偷看了眼身边的母亲。那素装美妇似乎没注意到女孩的鬼祟表情,吃相优雅,神情专注。女孩这才偷偷对斗笠叔叔使了个眼色,意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也。只不过她对斗笠男子手中的杯盏,又多看了几眼。

    “斗笠叔叔,你这一大早就戴着斗笠,这是要去哪啊?”

    “小橙子,你听谁说的戴着斗笠,就一定要去哪?”中年汉子一本正经问道。

    “那都不去,又不怕日晒雨淋,戴个斗笠干嘛?”橙子打破砂锅问到底。

    中年汉子把那破旧斗笠往头上一罩,随手抓起那柄柳叶短刀,正了正身形,却仍是一脚踏在凳上,一副有板有眼的样子道,“看看,是不是很帅,很大侠的样子?告诉你,斗笠叔叔是江湖中人,满天下行侠仗义的,得有副像样的行头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,你的帽子很破了诶。”

    斗笠叔叔一脸尴尬。

    小女孩倒是很善解人意,“斗笠叔叔,我带了些零钱的,反正你给我们拼了桌子,要不一会我到街上买顶新的斗笠送你吧。这叫礼尚往来。”

    中年汉子连连摇手道:“别,千万别;叔叔这斗笠,别看着破,那其实不是破,是千万里的江湖苍桑。日复一日的风沙云雨里攒出来的江湖气,不能说换就换啊。”

    话一说完,这斗笠叔叔瞥了眼那两位长得罪孽深重的美女,在陌生女子面前提及“云雨”二字,颇觉不妥,便转头调侃任平生道:“我说小兄弟,你看看人家橙子,也小不了你几岁;一张小嘴可就伶俐得很。像你这样出门在外一声不吭的,过两年要讨媳妇可就麻烦啰。”

    中年汉子又一杯酒下肚,话就更多起来,看着对面始终一言不发的美艳女子,一语双关道:“你们俩位,可真是对好姐弟。”

    李曦莲本就不算小器的女子,平日和哥哥在那片大山中,本领卓绝,都是万人仰望的神仙人物。今天不知为何神差鬼使的,心里堵得慌。被中年汉子一说,便有点不好意思起来,讪讪道:“让前辈见笑了。我们也是初来乍到,看前辈与这位橙子小姑娘聊天,就挺有意思的。”

    她再瞥了眼正专心对付那一桌子美食的任平生,“我这弟弟,自小就不爱说话,没办法。人也笨点,学啥都学不来,就打架厉害。”

    任平生哀叹不已,没见过世间有这样说弟弟的姐姐。好在自己也就答应跟她走一遭方凉道院,等到了地头,我任平生,就该天地悠悠,一蓑烟雨了。反正李家庄既然已经无人,天下虽大,却已经没有一处他该去的地方。只要别再摊上这样一位姐姐就好。

    李曦莲好不容易见一路“嚣张跋扈”,“沾花惹草”的任平生吃瘪,顿时容颜舒展了不少。

    程程姑娘活泼中略带几分娇美地一甩马尾辫,一双大眼,便从斗笠叔叔那边转到了对面那个专心吃食的青衣少年身上,“这位哥哥,你叫什么名字呢?你真的打架很厉害吗?男子汉就应该打架厉害点,这样以后娶了媳妇,才能保护人家嘛。”

    任平生停下碗筷,瞪了落井下石的李曦莲一眼,一手挠头,转过来对橙子姑娘笑脸相迎,“我叫任平生,其实,我不太喜欢打架的。打伤了人,少不了还得赔汤药费对不?不划算。”

    话一出口,任平生便即觉得不妥,这好像是只字不提却是明火执仗的吹牛皮啊。

    橙子姑娘哦了一声,眉开眼笑道:“原来你还老打伤人呢;回家一定没少挨你爹揍吧?其实你可以下手轻点的。”

    任平生哭笑不得之间,却没来由的有点茫然失神,喃喃道:“是没少挨

    揍,只不过,他应该不会再揍我了……”

    素装美妇对那“姐弟俩”歉然一笑,摸了摸女孩的脑袋道:“程程,别打扰这两位哥哥姐姐了;吃完饭,咱们就得去见章叔叔。今天有好长的路要赶呢。”

    橙子姑娘讪讪地对任平生扮了个鬼脸,乖巧地专心用餐起来。

    也许是病弱之故,少女吃得很少,一小碗燕窝粥勉强下肚,就再也吃不动了。素装美妇也不勉强,轻轻叹了口气,向同桌三人告辞而去。

    橙子姑娘走的时候,倒是一步三回头,眼光在那“斗笠大侠”和任平生身上转来转去。

    中年汉子一壶酒喝了老半天,也不喊老板加酒,就这么一杯接一杯的喝着,只是越到后来,就越小口了。任平生看在眼里,直接对一边忙碌的小二喊道:“小二的,麻烦帮上壶酒。”

    小二的人未到,声音倒是训练有素的敞亮应着:“来了您呐;客官一看就不像本地人士啊。咱们本地的西风酿口味略嫌辛辣;配不上客官这一桌好菜。但中原一带的梅山泉和东埵州那边的青竹陈酿,就入口绵软,醇香馥郁。这两样,十年二十年窖藏都有。”

    任平生只是对着那中年男子的酒壶一指,“上一壶同样的就行。”

    店小二看着那不过二十文钱一壶的西风酿,略显失望,却也不失修养地爽快拿酒去了。

    “小兄弟,看不出来啊。莫非是受了我老胡的大侠风范感染,开窍了?”那中年男子看着任平生的眼神,都炽热了不少。

    任平生淡淡一笑,“原来是胡大侠;见笑了。其实我不喝酒。只不过听大侠说的,相逢是缘,就请大侠喝壶酒吧。”

    胡大侠眉开眼笑,对任平生竖了个大拇指,“小兄弟果然上道;也别什么大侠小侠的,叫我老*胡就好。”

    老*胡压低声音凝成一线,悄然对任平生道:“鄙人胡久,古月胡,长久的久。江湖上那些个有头有脸的朋友,都喜欢喊我老*胡。刚才有外人在,咱们江湖中人,不方便透露出身。小兄弟一看就是我辈中人,我老胡看好你,才跟你说。”

    任平生憨憨一笑;既然这位胡大侠把自己当做那些初涉尘世的雏儿,他也懒得故作老成。

    只不过老胡接下来一句话,让任平生顿时目瞪口呆,“小兄弟年纪轻轻,一身剑意就敛藏得如此不着形迹;我老胡佩服得很。只不过气机敛藏,不能一味求精,返璞归真才是正道。太过追求完美,遇上巅峰境界的修士武夫,还是容易一眼看穿。”

    任平生没有那种声音凝成一线的神通,略一颔首示谢,不敢多言。

    胡久端起桌上那一壶新上的西风酿,也不用杯,对着壶口咕嘟嘟就是一通猛灌,一气见底;豪气万丈。胡久放下空空酒壶,用衣袖抹了把脸,朗声道:“爽快!人生得意须饮酒,路见不平须拔刀。小兄弟,后会有期。”

    斗笠汉子一把抓起桌上的柳叶短刀,对姐弟二人一抱拳,便转身大步下楼而去。就在胡久转身的瞬间,任平生忽见一股极强气机,倏然迸发而出,铺天盖地;却又一闪而没,毫无痕迹。

    再看那匆匆下楼而去的胡久,一如常人,就只是样子看起来装腔作势了些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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