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壁落小说 > 锦涩年华 > 271章:穷人家的小孩都是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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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不能比,不能比,沈先生,乡下就是穷,小孩子生来就那样。”

    阿志听女仆说的这话,心里头泛过一丝苦涩的回忆:自己也是乡下孩子,自己也是从小被人看不起,如今看到这个小弟弟,就像看到多年前的自己。

    “琴姐,你家里有几个小孩?”

    “凑一窝,刚好半打。”

    琴姐自豪地说道,眼神里闪着湖水般的光泽,嘴角抿起饱满的微笑。半打孩子就是六个嘛,多吉利的数字啊,六六大顺,生下这六个孩子就等着日后享福吧,尤其还是三男三女,老天爷真是眷顾这家人啊!

    阿志听后愣了一下,打量了一下琴姐的身材——身材不说多玲珑,可腰是腰,腚是腚的,腿是腿的,一点也不像是生了六个小孩的人。阿志的脑子里浮现出猪圈里的白花花的母猪,仿佛只有那么大的肚子才能装得下六个孩子……

    琴姐被阿志看得不好意思了虽说不是大姑娘了,但是被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这么仔细地、这么近距离地上上下下地打量,怎么说都有些尴尬,况且自己刚才还说了句生孩子的话。

    “呵呵!”

    琴姐局促地用手抹了一下鬓边的碎发,拢到耳后,羞涩地笑笑说:

    “沈先生觉得奇怪吗,像我们这样干粗活的人一点也不奇怪,体格都练出来了,生完当天就下地干活,命贱人也不娇贵。”

    “哦哦!”

    阿志反倒听得局促起来,脸颊微微泛红,咬了一下嘴唇,忍不住又问了一句:

    “怎么想到生六个那么多?”

    琴姐听后,无奈地叹了一口气,摸了摸儿子的头说:

    “我男人说存钱不如存人,我们夫妻都是挣力气钱的,越老越干不动,多生几个孩子总能分担些。”

    阿志面色一变,琴姐想到老人家说的“多子多福”的话,自豪的心情就被勾引了出来,面带得意地说道:

    “女孩子呢,在家的时候让她带带弟弟妹妹,做做家事,出嫁了带给娘家一笔聘礼,也不算白养活了她,男孩子就麻烦些,买房娶妻生子一大笔钱,咱家娶不起媳妇,让他也出去。”

    琴姐说这话时,两眼转了屋内一圈,眼里涌起一片歆羡之情,她知道上海有很多这样的公馆,公馆里头住着很多上海小姐,很多上海小姐的爸爸最乐意招上门女婿,乡下进城的男孩子是最适合的人选,本村就有不少人家的儿子成功突围。她一心打着这个算盘。

    阿志越听表情越严肃,继而生气、不平起来,问道:

    “不委屈了孩子吗?”

    “怎么委屈,穷人家的孩子委屈什么,人家让他进门,就是看得起了,成了家,乖乖听话,好好干活,还会受委屈吗?”

    琴姐的一番论断听得阿志牙根痒痒,他原本还可怜琴姐辛辛苦苦拉扯大这么多孩子非常不容易,现在听她一番言论才明白原来这个女人只想养大了崽卖掉换钱,把孩子当作摇钱树,卑鄙极了,可恶极了。阿志甚至都想动手扇这个势利又薄情的妈妈一巴掌,但他也只能把力量藏在话里:

    “这就是委屈了,难道你家的孩子生来就低人一等吗,他父母只教会了他一辈子做下人,他一辈子抬不起头来。自甘下贱,带累儿女,你别看到几个钱就高兴,那是你孩子的卖身钱,你不过生了他,没好好养过,这叫父母吗?”

    阿志激动地嘴唇都颤抖了,他实在想不到亲情可以凉薄到这种程度,卖儿卖女,这还是一个母亲说的话吗,和四马路上书寓里的鸨子有什么分别?琴姐像是顿了一下,嘴一咧,就为自己叫屈了:

    “沈先生,我们当然也疼自己的孩子,只是太穷了。穷人还能怎么样呢,穷人只能这样了。做母亲的哪个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过上好日子呢,可我们帮不了自己的孩子,只有委屈孩子了,生来没投到好人家,再投胎时再委屈也得忍了。”

    阿志痛苦地闭上了眼,他想到自己当初沦落在混混堆里的情景,那时,阿虫还埋怨自己不会投胎,投胎在那么差劲的人家,父亲喝酒,母亲出走,还不如不投胎,做个孤魂野鬼也好,到这世上来受罪,什么缘什么孽呢,最亲的人最深的恨,究竟上辈子欠了这对父母什么,分不开走不拢,要这么磨着苦着。

    他说时,大家都唏嘘不已,共情同悲,都是穷人家的孩子,都吃过不少苦头。可惜,阿狗阿猫阿虫他们三个都没熬出头,只有他阿志一人从那泥地里拔出了脚,穿上皮鞋,过上了正儿八经的“人”的生活——一切都是造化弄人,老天自有安排。

    阿志让把黄总管叫来,吩咐他每月给琴姐多拨一份钱,琴姐不解何故,阿志看着小孩,目光热热的:

    “让这孩子上学,他不能在泥地里打转一辈子。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

    琴姐犹豫着不好开口,她心下“噼里啪啦”拨起了算盘:我家里六个孩子呢,都要上学!

    阿志没领会到她这层意思。琴姐怕一开口,阿志恼了,把这多得的一份也撤去,想想还是打消了念头,牵动两下嘴角上的肌肉,勉强笑笑说:

    “谢谢沈先生,谢谢沈先生。”

    “穷人相帮,谢什么。”

    夜里头,阿志又在回想晚餐间的事。他翻出那件自己穿了多年的旧衣服,抚摸着上面一个个补丁,才发觉线头都松了,布料也粗糙不堪。

    衣柜里有那么多昂贵的漂亮的西装洋服,自己与这件旧衣服感情最深,因为它陪伴自己度过了那些艰难的岁月。

    阿志想起自己十年来的流浪生涯,那时自己还叫阿鼠,多贴切啊,每天过着“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”的生活,吃不饱,穿不暖,被人骂,被人赶。

    “穷人家的孩子啊!”

    阿志望着窗外一轮皎洁的月光,不禁感叹了一句,想到刚刚琴姐说的话就恶心。穷人家的孩子命贱如猪,命硬如牛。你要宰猪吃肉,直接去买头猪。你要牵牛干活,直接去买头牛。孩子有什么过错,只是投在了不同妈妈的肚皮里,穷命富命,多残酷。

    穷人家的孩子啊,一出生就被自己的父母否定,从小就要学会在泥潭里谋生,没人疼,没人爱,就像长在泥地里的小草,只能把委屈当饭吃。饭是冷的,泪是热的,和着眼泪往肚里咽。

    穷,就是要受白眼的。

    穷,就是没尊严的。

    但是穷不一定会作恶呀,恶人无论是穷是富都会作恶,那帮贼人太可恶了。

    阿志一夜不曾眠,回想着琴姐和她儿子,又回想起自己的少年之路,接着回想到赌场里的真贼人,脑子里闹哄哄的,人在屋里踱来踱去,苦苦想着计策。

    深夜过去了,清晨来了,窗外躁动起来,各种鸟儿叽叽喳喳闹个没完,红光一点一点升起来,慢慢爬上了窗户,爬上了阿志的眼。阿志心里头烦极了,索性换好衣服,跨上自行车去公司。

    “好冷呀!”

    天还没亮透,街上一个人都没有,冷冷清清的。一辆自行车的车轱辘缓缓地碾过冒着寒气的路面。阿志把头瑟缩在高高的大衣领子里,不小心打了一个喷嚏,却觉得舒逸:这冷风吹得自己脑子清楚多了。

    就这么一路迎着冷风,发着抖,吸溜着鼻涕,阿志到了公司。

    “沈先生,这么早?”

    保安李叔从保安室的玻璃门里看到一个人影闪过,还以为保安队长来给自己送早点了,走出来一看,哟,这不是沈先生嘛!阿志听李叔喊他,忙摘下帽子,压低领子,向他道了一声“早!”

    “沈先生,你等等,我给你开门。”

    李叔说着,反身进屋,拉开抽屉,摸出大门钥匙来。这钥匙真冰啊,开个门的功夫就冻手。门开了,阿志谢过李叔,又叮嘱他快回保安室里暖和暖和,转身跨进了大门。

    “可怕,林先生七点到公司,宋先生八点到,其他人都是九点才到,他沈志不到六点就到了,可怕!”

    李叔嘀咕了两句,啧啧嘴,揣着手钻进了温暖的保安室里。

    阿志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公司走廊里,“咚咚咚”的脚步声格外响亮。

    进了办公室,刚推开门,一阵清雅的梅花的香气幽幽飘来,唔,真香——阿志走到花前,端详起花的容貌来:小巧洁白的花瓣紧紧挨在一起,那花心处摇摇颤颤的花蕊多像小姐们额上的刘海儿,摇颤得令人心动。

    花开人喜,花是最美的笑颜,以往都不曾留意到这些花儿们,今天看来,她们是那么美,那么让人欢喜。

    花儿看完了,阿志拉开椅子坐倒,赌场那事儿像虱子一样又爬上心头,挠得人心烦意乱。

    “哗”一声,阿志拉开了抽屉,翻出一包白沙,抽出一根来,叼在嘴里又去找打火机,翻来覆去找不见,只好起身去书架上看看有没有,打火机没找到,却翻出了一盒火柴。

    “还有这个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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